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
第一章 總則
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2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,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規,和教育部《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22〕1號)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。
第(di)二條(tiao)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(gong)(gong)平競爭、公(gong)(gong)正選拔、公(gong)(gong)開程(cheng)序、全面考(kao)核、綜合評價、擇優錄取(qu)”的原(yuan)則。
第三條(tiao)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(sheng)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(men)、新聞(wen)媒(mei)體(ti)、考生(sheng)和其(qi)家(jia)長(chang)以及社會(hui)各界(jie)的監督。
第二(er)章 學校(xiao)概(gai)況(kuang)
第四條 學校全稱: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:12328
第五條 學校地址: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
第六(liu)條 辦(ban)學(xue)性質及類型:公辦(ban)普通高等(deng)職業學(xue)校
第(di)七條 辦學層次:專科
第(di)三章(zhang) 組(zu)織機構
第八(ba)條(tiao) 山東(dong)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領(ling)導(dao)為(wei)組長的招(zhao)生工作(zuo)領(ling)導(dao)小組。領(ling)導(dao)小組負責制定(ding)招(zhao)生政策(ce)和招(zhao)生計劃,討論(lun)決定(ding)招(zhao)生工作(zuo)重大事宜。
第九(jiu)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(zhao)生(sheng)就業與校企合作(zuo)處是(shi)組織和實(shi)施招(zhao)生(sheng)及其相(xiang)關(guan)工作(zuo)的常設機構,具(ju)體負(fu)責學校普通專科招(zhao)生(sheng)的日常工作(zuo)。
第(di)十條 山(shan)東職業學院(yuan)紀委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(shi)施全程監督。
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(hua)
第十一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、學校招生簡章、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,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。我校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(網址://doplan.cn/zs/)
第五章 錄取(qu)規則
第十二條 在高考(kao)成績達到(dao)同批次(ci)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(kao)生(sheng)(sheng)中,學校按照(zhao)各省教育(yu)招生(sheng)(sheng)考(kao)試院規定的投(tou)檔(dang)比(bi)例(li)調閱考(kao)生(sheng)(sheng)檔(dang)案(an),具體(ti)比(bi)例(li)由(you)各省(市)招生(sheng)(sheng)主(zhu)管(guan)部門確定。
第(di)十(shi)三(san)條 按教(jiao)育部要求(qiu),按照“學校負責、招辦監督”的原則,按考(kao)生考(kao)試(shi)成績公平、公正、擇優錄取。
第十四條(tiao) 對考(kao)生體(ti)檢身體(ti)健(jian)康要求(qiu)。執行《普通高等(deng)學校招(zhao)生體(ti)檢工(gong)作指導意見》文件規定。
第十(shi)五條 統招常規(gui)批(專(zhuan)科批)錄(lu)取原則:對于投檔進(jin)入我(wo)校的考(kao)(kao)生(sheng)(sheng)遵循專(zhuan)業志愿優先原則進(jin)行錄(lu)取,考(kao)(kao)生(sheng)(sheng)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須按照該省錄(lu)取原則錄(lu)取的除外。對于春(chun)季高考(kao)(kao)考(kao)(kao)生(sheng)(sheng),我(wo)校按考(kao)(kao)生(sheng)(sheng)成績,分(fen)(fen)專(zhuan)業類別由高分(fen)(fen)到(dao)低分(fen)(fen)依次錄(lu)取。技(ji)能拔尖人才(cai)招生(sheng)(sheng)錄(lu)取,依據山東省教(jiao)育(yu)主管部門政策執行。
第十六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: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招生章程為準。
第十七條 所有專(zhuan)業(ye)不限外語(yu)(yu)(yu)應試語(yu)(yu)(yu)種,新生入學(xue)后,除鐵道(dao)供電技術(shu)、鐵道(dao)信號自動控制、鐵道(dao)工(gong)程(cheng)技術(shu)三個中外合作(zuo)專(zhuan)業(ye)的(de)外語(yu)(yu)(yu)教學(xue)為俄語(yu)(yu)(yu),其它專(zhuan)業(ye)外語(yu)(yu)(yu)教學(xue)均(jun)為英(ying)語(yu)(yu)(yu)。
第十八條 軌道交通行業和航空運輸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,色覺異常者(色盲或色弱)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,企業不予錄用。對于報考鐵道運輸類專業的考生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類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,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173-185cm,女生身高163-175cm,無疤痕、紋身、慢性病史,矯正視力0.8以上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172-185cm,女生身高162-175cm,無疤痕、紋身、慢性病史,矯正視力0.8以上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。
第十九條 錄(lu)取結果按照(zhao)教育(yu)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(de)形式公布。
第六(liu)章 收費(fei)、退費(fei)標(biao)準及(ji)資助政策
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。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《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魯政辦字〔2018〕98號)相關規定執行。
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、貸、助、補、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、“綠色通道”、獎助學金、學費減免、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。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,按照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等5部門《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魯財科教〔2020〕15號)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。
第(di)七章 資格復查(cha)與證書頒發
第二十二條 新生(sheng)(sheng)(sheng)入校(xiao)后,學校(xiao)按照有關(guan)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(zi)格復查。體檢或復查不(bu)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(sheng)(sheng)(sheng),取消入學資(zi)格。對在報名(ming)和考(kao)試過(guo)程(cheng)中有弄(nong)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(wei)的考(kao)生(sheng)(sheng)(sheng),取消入學資(zi)格。
第二十三條(tiao)(tiao) 具有學籍的普(pu)通(tong)專科學生完(wan)成專業(ye)(ye)人(ren)才培養方案(an)的全部內(nei)容,達到畢(bi)業(ye)(ye)條(tiao)(tiao)件,頒(ban)發(fa)普(pu)通(tong)高等教育專科學歷(li)證(zheng)書,頒(ban)發(fa)學歷(li)證(zheng)書的學校(xiao)名稱(cheng)為山東(dong)職業(ye)(ye)學院。
第八(ba)章 其他(ta)
第(di)二十四條 學校(xiao)不委托任(ren)何機(ji)構和個人(ren)辦(ban)理招生相(xiang)關事宜。對以山東職業學院名義進(jin)行非法招生宣傳等(deng)活動的(de)(de)機(ji)構或個人(ren),學校(xiao)保留(liu)依(yi)法追究(jiu)其責任(ren)的(de)(de)權利。
第二十五條 學校(xiao)以(yi)往(wang)有(you)關招生工作(zuo)的要求(qiu)、規定(ding)如與本(ben)章程相沖突,以(yi)本(ben)章程為準;本(ben)章程若有(you)與國家有(you)關政策(ce)不一致(zhi)之處,以(yi)國家和上級有(you)關政策(ce)為準。未(wei)盡事宜(yi),按上級有(you)關規定(ding)執行。
第二十六(liu)條 本章程由山(shan)東(dong)職業學院負責解釋。
第二(er)十七條 聯系方(fang)式:
通信地址: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
郵編:250104
學校網址://doplan.cn/
官方QQ:800016365
聯系電話:0531-66772233、66772211、66772188
傳真:0531-667722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