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
第(di)一章 總則
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2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,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規,和教育部《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22〕1號)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。
第二條 山東(dong)職業學院(yuan)招生工作(zuo)遵循“公平競(jing)爭、公正選拔(ba)、公開程序、全面考核、綜合(he)評價、擇優錄取(qu)”的原則。
第三條(tiao) 山東職業學(xue)院招生工作接(jie)受紀檢監察部(bu)門、新聞媒體、考生和其家(jia)長(chang)以(yi)及(ji)社會各界的監督。
第二章 學(xue)校概況
第四條 學校全稱: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:12328
第五條 學校地址: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
第(di)六條(tiao) 辦學性質及類(lei)型:公辦普(pu)通高等職(zhi)業(ye)學校
第七條 辦(ban)學層次:專(zhuan)科(ke)
第三(san)章 組織機構
第(di)八條 山東職業學(xue)院成立以(yi)學(xue)校領導(dao)為組(zu)長的招生工作領導(dao)小組(zu)。領導(dao)小組(zu)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,討(tao)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(da)事宜。
第九條(tiao) 山東職業(ye)學(xue)院招生就(jiu)業(ye)與校(xiao)企合作(zuo)處是組(zu)織(zhi)和實施(shi)招生及其相(xiang)關工作(zuo)的常設機構(gou),具(ju)體負責學(xue)校(xiao)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(zuo)。
第十條 山東職(zhi)業學院紀委辦公(gong)室對招生工(gong)作實(shi)施全程(cheng)監督。
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
第十一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、學校招生簡章、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,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。我校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(網址://doplan.cn/zs/)
第五章 錄取規則
第十二條 在高(gao)考(kao)成績達到同批次錄(lu)取(qu)最低控制分(fen)數(shu)線的考(kao)生中,學校按照各省教育招(zhao)生考(kao)試院(yuan)規(gui)定的投(tou)檔比例調閱(yue)考(kao)生檔案(an),具體比例由(you)各省(市)招(zhao)生主管部門確定。
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,按照“學(xue)校(xiao)負責、招(zhao)辦監督”的(de)原則,按考(kao)生考(kao)試(shi)成(cheng)績(ji)公平、公正(zheng)、擇(ze)優錄取(qu)。
第十四條(tiao) 對考生(sheng)體檢(jian)身體健康要求。執行(xing)《普(pu)通高(gao)等學校招生(sheng)體檢(jian)工作指(zhi)導(dao)意見》文(wen)件(jian)規(gui)定。
第(di)十五(wu)條(tiao) 統招常(chang)規批(pi)(專(zhuan)科(ke)批(pi))錄取(qu)(qu)原(yuan)則(ze):對于投檔進(jin)(jin)入我(wo)(wo)校的(de)考生(sheng)(sheng)(sheng)(sheng)遵循專(zhuan)業志愿優先(xian)原(yuan)則(ze)進(jin)(jin)行錄取(qu)(qu),考生(sheng)(sheng)(sheng)(sheng)所在(zai)省(sheng)政策(ce)要求必須按照該省(sheng)錄取(qu)(qu)原(yuan)則(ze)錄取(qu)(qu)的(de)除外。對于春季高考考生(sheng)(sheng)(sheng)(sheng),我(wo)(wo)校按考生(sheng)(sheng)(sheng)(sheng)成績,分(fen)專(zhuan)業類別(bie)由(you)高分(fen)到低分(fen)依(yi)次(ci)錄取(qu)(qu)。技能拔(ba)尖人才招生(sheng)(sheng)(sheng)(sheng)錄取(qu)(qu),依(yi)據山東省(sheng)教育主管部門政策(ce)執行。
第十六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: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招生章程為準。
第十七條 所有專(zhuan)業(ye)不(bu)限外(wai)語應(ying)試語種,新生入(ru)學(xue)后,除(chu)鐵道供電技術、鐵道信號自動(dong)控(kong)制、鐵道工程技術三(san)個中外(wai)合(he)作專(zhuan)業(ye)的(de)外(wai)語教(jiao)學(xue)為(wei)俄(e)語,其它專(zhuan)業(ye)外(wai)語教(jiao)學(xue)均為(wei)英(ying)語。
第十八條 軌道交通行業和航空運輸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,色覺異常者(色盲或色弱)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,企業不予錄用。對于報考鐵道運輸類專業的考生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類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,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173-185cm,女生身高163-175cm,無疤痕、紋身、慢性病史,矯正視力0.8以上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172-185cm,女生身高162-175cm,無疤痕、紋身、慢性病史,矯正視力0.8以上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。
第(di)十九條 錄取結(jie)果按照(zhao)教育部要求和(he)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。
第六章 收費、退費標準及資助(zhu)政(zheng)策(ce)
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。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《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魯政辦字〔2018〕98號)相關規定執行。
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、貸、助、補、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、“綠色通道”、獎助學金、學費減免、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。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,按照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等5部門《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魯財科教〔2020〕15號)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。
第(di)七章(zhang) 資格(ge)復查與證書頒(ban)發
第(di)二十二條 新生入(ru)校后,學(xue)校按照(zhao)有關規(gui)定進行(xing)(xing)入(ru)學(xue)體(ti)檢和資格復查。體(ti)檢或復查不符合錄取(qu)(qu)條件的學(xue)生,取(qu)(qu)消入(ru)學(xue)資格。對在報(bao)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(nong)虛作假或其(qi)他違紀違規(gui)行(xing)(xing)為的考生,取(qu)(qu)消入(ru)學(xue)資格。
第(di)二十三條(tiao) 具有學(xue)籍的普(pu)通專科學(xue)生完(wan)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全部內容,達到(dao)畢(bi)業條(tiao)件,頒發普(pu)通高等教育專科學(xue)歷(li)證書,頒發學(xue)歷(li)證書的學(xue)校(xiao)名稱(cheng)為山東職業學(xue)院。
第八章 其他(ta)
第(di)二十(shi)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(he)機(ji)構(gou)和(he)個(ge)人辦理(li)招生相關事(shi)宜。對以山東職業學院名義(yi)進行非法(fa)招生宣傳等活動(dong)的機(ji)構(gou)或個(ge)人,學校保留依法(fa)追究其(qi)責任的權利(li)。
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(you)(you)關(guan)招(zhao)生工作的要求、規(gui)定如與(yu)本(ben)章程(cheng)相沖突,以本(ben)章程(cheng)為準;本(ben)章程(cheng)若有(you)(you)與(yu)國家(jia)有(you)(you)關(guan)政(zheng)策(ce)不一致之處,以國家(jia)和上級有(you)(you)關(guan)政(zheng)策(ce)為準。未盡事宜,按上級有(you)(you)關(guan)規(gui)定執行。
第(di)二十六條 本章程(cheng)由山東(dong)職業學院負(fu)責解釋(shi)。
第(di)二十七(qi)條(tiao) 聯系方式:
通信地址: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
郵編:250104
學校網址://doplan.cn/
官方QQ:800016365
聯系電話:0531-66772233、66772211、66772188
傳真:0531-667722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