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《政府工作報告》關于全國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,根據教育部《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》(教職成〔2019〕12號)、山東省《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學院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章程。
本(ben)章程適用于山東(dong)職業(ye)學院技(ji)術技(ji)能類單獨招(zhao)生(sheng)工(gong)作。山東(dong)職業(ye)學院技(ji)術技(ji)能類單獨招(zhao)生(sheng)工(gong)作貫徹“公(gong)平競(jing)爭、公(gong)正選拔(ba)、公(gong)開程序,德智體美勞全面(mian)考(kao)核(he)、綜合(he)評價、擇(ze)優錄取”的原則,接受紀檢監察(cha)部(bu)門(men)、新(xin)聞(wen)媒體、考(kao)生(sheng)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。
一、學院概況
山東職業學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濟南鐵路機械學校,歷經濟南鐵道學院、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等辦學發展時期。2010年11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,更名為山東職業學院。學院現由山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,是省內獨具鐵路行業背景的高等院校,也是全國百所骨干高職院校之一。2017年9月,成功獲批首批“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”立項建設單位。
學院設有城市軌道交通系、鐵道車輛與機械工程系、鐵道機車與機電裝備系、鐵道供電與電氣工程系、鐵道信號與信息工程系、鐵道工程與土木工程系、鐵道運輸與財經管理系、生物工程系、基礎部(思政部)9個系部,29個招生專業。有鐵道機車車輛、鐵道工程技術、電氣化鐵道技術、機電一體化技術4個國家示范專業,電子信息工程技術、機械制造與自動化2個省級示范專業。
建校近70年來,我院緊密依托軌道交通行業,科學定位,培養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,為軌道交通產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。學院發揚“火車頭”精神,擔當職教改革“高鐵”,教學改革、專業建設、招生就業、校企合作、社會服務等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職院校前列。學院先后榮獲“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”、“山東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”、“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”、“山東省直精神文明單位”等榮譽稱號,近五年共獲得國家級、省級競賽獎勵467項。中央電視臺、中國教育報、人民網等主流媒體多次對學院的辦學成果給予宣傳報道。
學院重視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,擁有良好的實習實訓條件,建有校內實驗實訓室157個,校外實訓實習基地244個,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“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”、省財政支持的“數控技術實訓基地”等重點項目。學院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,可對48個工種獨立開展高級工技能培訓和鑒定,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的同時,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,為順利就業、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。
學院傳承“德育化春雨、潤物細無聲”的育人風格,重視傳統文化教育,成立學生科技、文化社團132個,結合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,形成文化育人與實踐育人相結合的良好氛圍,學生綜合素質和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。
二、組織機(ji)構
(一)山(shan)東職業學院(yuan)(yuan)成立以學院(yuan)(yuan)領導(dao)為(wei)組長(chang)的招(zhao)生工(gong)作領導(dao)小(xiao)組。領導(dao)小(xiao)組負責制定招(zhao)生政策和招(zhao)生計劃,討論決定招(zhao)生工(gong)作重大事宜。
(二)山東職業學(xue)院招(zhao)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(zhao)生及其相(xiang)關工作(zuo)的常設機(ji)構,具體負責學(xue)院普通專科招(zhao)生的日(ri)常工作(zuo)。
(三(san))山東職業(ye)學(xue)院紀(ji)委(wei)對招(zhao)生工作實施監督(du)。
三、招生(sheng)專業和招生(sheng)計(ji)劃(最終招生(sheng)計(ji)劃以山東(dong)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(bu)為準)
專業名稱 |
A類 |
B類(lei) |
C類 |
合計 |
學(xue)制 |
學費(元/年) |
計算機網絡技(ji)術(shu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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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|
100 |
2-6年 |
5000 |
食品(pin)生物技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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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 |
55 |
5000 |
食品營養與檢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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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 |
55 |
5000 |
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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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 |
2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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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人(ren)才培養
按照“標準不降、模式多元、學制靈活”原則,創新教學組織形式、教學模式和考核評價模式,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、規格,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,單獨編班、教學、考核,堅持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、在校學習和社區(企業)學習、“送教上門”相結合,鼓勵支持與行業企業聯合開展教學,實施學徒制人才培養、訂單培養等模式,考核以全日制高職相同專業實施的課程標準為依據。探索開展“1+X”證書試點,健全以證代考制度,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、職業資格證書和行業企業實踐經歷,可記入本人的學業學分。建設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平臺,通過平臺學習的成果可計入學分。
結合學生特點,適應不同生源、不同學習時間、不同學習方式,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生管理辦法,統籌管理,分類指導,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教育管理各項工作;實行彈性學制、彈性學期、彈性學時,學生的學業年限既可以2-3年,也可放寬至3-6年,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,成績合格,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,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,與普通學生畢業證書相同。
五(wu)、招生范圍和報考條件
(一)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(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)、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人員;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(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)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,并合格畢業。已參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,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。
(二(er))思想政治(zhi)品德和(he)身(shen)體健(jian)康(kang)狀況均符合(he)教育(yu)部《普通高等學校(xiao)招(zhao)生(sheng)工作規定》。
六、報(bao)名時(shi)間及方式
(一(yi))報(bao)名時間
報名形式:網上報名+現場確認。
報名時間:考生可填報兩次志愿,第1次為首次志愿,志愿填報時間為8月9日-11日(每天8:00—20:00);第2次為征集志愿,志愿填報時間為9月12日(8:00—20:00)。
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:8月26日9:00-15:00,山東職業學院(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)南益館。
網上報名(ming)和現場確認兩(liang)個(ge)環節(jie)缺一(yi)不可,逾期(qi)不予補報。
(二)報名方式
1.網上報名(ming):
(1)考生需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填報志愿平臺(網址://wsbm.sdzk.cn/gzdz/)填報志愿。
(2)選擇“12328山東職業學院”并填報專業志愿。
(3)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“1個學校+1個專業(類)”志愿;征集志愿同時填報院校、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。首次志愿填報結束后,考生根據各試點院校招生章程要求,到首次志愿學校繳納考試費用、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。
(4)根據魯價費函〔2016〕95號文件,網上繳納報名費160元(繳費網址://doplan.cn/zs/info/1027/1400.htm)。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12日-22日(每天8:00—20:00)
(三)信息確(que)認及察(cha)看考場
考生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以后,到我院進行“信息確認”,現場辦理“信息確認”手續,交驗有關證件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,確認本人報名信息及察看考場。現場確認地點: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,山東職業學院,南益館。
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(只提交復印件,原件備查,復印件以A4紙格式),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。
1.考生本(ben)人身份(fen)(fen)證(zheng)原(yuan)件(有效期內臨時身份(fen)(fen)證(zheng))或(huo)當地公安機關出具(ju)的帶(dai)照片(pian)身份(fen)(fen)證(zheng)明原(yuan)件,并交復印件一份(fen)(fen)(正反(fan)面復印到同(tong)一頁)。
2.獲(huo)獎情(qing)況或(huo)者其他特長的證明(ming)資料及復印件(jian)一份。
3.考生二個月以(yi)內三級甲等以(yi)上(shang)醫院體檢報告(參(can)照高(gao)考體檢標準)。
考生所交材料和報名考試費概不退(tui)還。
七、考試辦法及安排
(一)考試安排及考試科目(mu):
1.準考證領取:8月26日9:00-15:00,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南益館,領取準考證并到考試地點察看考場。
2.考試(shi)安排:
考生需到首次志愿學校參加考試,考試時間為8月27日。
考(kao)試時間(jian) |
考試科(ke)目 |
考試形式(shi) |
考(kao)試地點 |
上午:9:00—10:00 |
心理(li)素質(zhi) |
上機測試 |
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 |
上午:10:30—12:00 |
身體條件、職業能力傾(qing)向、技術技能基礎(chu) |
綜合面(mian)試 |
(二)考試形(xing)式(shi)及科目:
1.C類考生(技術技能類考生)免予文化素質考試,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,總分750分,分心理素質、身體條件、職業能力傾向、技術技能基礎四部分。
2.考試(shi)形式包括(kuo)上機測試(shi)和(he)面(mian)試(shi)。
3.上機測試(shi)包(bao)括心(xin)理素質測試(shi);綜合面試(shi)考(kao)試(shi)由學校(xiao)依據考(kao)生類別及報考(kao)專(zhuan)業制(zhi)定相關規則。
4.考(kao)生(sheng)需要參加上機(ji)測試和(he)綜合面試兩個環節,缺(que)少任何一個環節,不能參加錄取。
八、命題與評卷
(一)組織專門的老師命題、面試。
(二)面試:我院將科學合理(li)的制定(ding)評判標(biao)準,加大(da)信息公(gong)(gong)開及(ji)結(jie)果公(gong)(gong)示力度,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(gong)(gong)正(zheng)、透明。
九、錄取
(一(yi))錄取(qu)原(yuan)則:根據國家(jia)教育部和山(shan)東(dong)省(sheng)教育廳(ting)的(de)要求(qiu),實行由(you)學校(xiao)負責體制,按公(gong)平(ping)、公(gong)正的(de)原(yuan)則,擇(ze)優錄取(qu)。
(二)學校按照招生計劃1:1設定錄取分數線,對于線上考生,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。考生的考試成績由上機測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,總成績滿分750分,上機測試成績滿分100分(心理素質滿分100分),綜合面試成績滿分650分(其中身體條件滿分100分,職業能力傾向滿分150分,技術技能基礎滿分400分)。
(三)如報考考生數量(liang)不足,為確保生源質(zhi)量(liang),經技(ji)能技(ji)術類(lei)單獨招生領導(dao)小組同意,可以(yi)設定最低錄(lu)取分數線(xian)。
(四(si))考(kao)生(sheng)成(cheng)績(ji)(ji)相同的情(qing)況下,綜合面(mian)試成(cheng)績(ji)(ji)高者優先錄取;上(shang)機測試與綜合面(mian)試成(cheng)績(ji)(ji)都相同的情(qing)況下,報領導(dao)小組審批同意后,獲得如下省市地區獎勵(li)的考(kao)生(sheng)優先錄取:
1.學習或工(gong)作階段獲得地(di)市級以上榮譽(yu)稱(cheng)號。
2.學習或(huo)工作階段獲得(de)由地市級及(ji)以上教育主(zhu)管部(bu)門(men)或(huo)行業(ye)主(zhu)管部(bu)門(men)組織的科技(ji)、發明(ming)、創新等大(da)賽一、二、三等獎。
3.擁有省級(ji)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職業技能證書(shu)
4.其他(ta)學院認可(ke)的特長(chang)。
(五)錄取(qu)數據按規定時間上報(bao)山東省教育(yu)招生(sheng)考試院,確保進(jin)入高校學生(sheng)學籍信息庫。
(六)根據(ju)教育(yu)(yu)部、山東省(sheng)教育(yu)(yu)廳(ting)或山東省(sheng)教育(yu)(yu)招生(sheng)考(kao)試(shi)院的要(yao)求,在規(gui)(gui)定時間范圍內公布考(kao)生(sheng)成績(ji)(ji),考(kao)生(sheng)可(ke)以登錄山東職業學院網站查詢考(kao)試(shi)成績(ji)(ji)。考(kao)生(sheng)本人對成績(ji)(ji)如有疑(yi)問,可(ke)按相關規(gui)(gui)定向學院提出成績(ji)(ji)復核(he)申請,逾(yu)期(qi)不予受理。
十、收費退費及(ji)資助政策
(一)普通專科(高職)學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普通類專業5000元。
(二)退費按照《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魯政辦字〔2018〕98號)有關規定執行。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。
(三)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堅持“幫困助學”與“育人成材”相結合的原則,結合學校實際,認真實施“綠色通道”,獎、助學金,國家助學貸款,勤工助學,學費減、免、緩資助政策,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,以獎、助學金為重要輔助,以勤工助學為主要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。設立了國家獎學金,勵志獎學金,國家助學金,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和優厚的校內獎助學金。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,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。
十一、資格復查(cha)及證書頒(ban)發
(一)新生(sheng)入(ru)學后,學校在三個(ge)月內按照規定進(jin)行政(zheng)治、文化(hua)、健康等方面的(de)(de)入(ru)學資(zi)格復(fu)查(cha),體檢不合格的(de)(de),依據上級有(you)關規定處理。復(fu)查(cha)不符合錄取條(tiao)件的(de)(de)學生(sheng),取消入(ru)學資(zi)格。
(二(er))對在報(bao)名和(he)考試(shi)(shi)過(guo)程中有弄(nong)虛作假或其他違紀(ji)違規行為的考生,將報(bao)山東省教(jiao)育招(zhao)生考試(shi)(shi)院,取(qu)消其入(ru)學資格,并將其檔案(an)退回其戶(hu)籍所在地(di)。
(三)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,考試合格,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,蓋“山東職業學院”印章。
十二、監督(du)機(ji)制
(一)為保(bao)證(zheng)招生(sheng)選拔工(gong)作公平公正,學校成立由相關(guan)職(zhi)能部(bu)門(men)、紀檢(jian)部(bu)門(men)和專職(zhi)教師組成的專家(jia)組,對考(kao)生(sheng)進行綜(zong)合考(kao)核。考(kao)核結果,由招生(sheng)就業處匯總后上(shang)報學校招生(sheng)領導小組審批,并向社會公布(bu)。
(二)考生本人應本著“誠信”的原則,參加此次考試,提供材料必須真實。如有作假者,一經查實,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。
十三、違(wei)規處理(li)
凡(fan)在招(zhao)生(sheng)(sheng)中違(wei)規的考生(sheng)(sheng)及工作人(ren)員,按《國家教育(yu)考試(shi)違(wei)規處理辦法》相關(guan)規定嚴(yan)肅處理。考生(sheng)(sheng)的違(wei)規情況將報(bao)山東(dong)省教育(yu)招(zhao)生(sheng)(sheng)考試(shi)院,記(ji)入(ru)高考誠信檔案。
十四、相關事(shi)宜
(一(yi))招生(sheng)(sheng)各專業的錄取人(ren)數原則上不超過公布的招生(sheng)(sheng)計(ji)劃數。
(二(er))體檢按國家《普(pu)通(tong)高(gao)等學校招(zhao)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執行(xing)。
(三)招生錄取的考(kao)生入校后進行體檢(jian)和資格復查,體檢(jian)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,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(li)。
(四)本章程若(ruo)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(bu)一致之處,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。未盡事(shi)宜,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。
十五、聯系方(fang)式
通(tong)信地址:山東職業(ye)學院招(zhao)生就業(ye)處
郵政編碼:250104
咨詢電話:0531-66772233、66772211、66772188、66773226
官方QQ:800016365
學院網址:
學院招生信息網//doplan.cn/zs
十六、乘車路線(xian)
考生可到經十路乘坐K301路公交車,在“山東職業學院”站下車,路南即為山東職業學院(原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)。
聲明:
學院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考前輔導與報名活動,敬請廣大考生留意。如發現上述問題和線索,請向我院舉報,聯系電話:0531-66773226。學院保留向損害我院聲譽和形象的機構或個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友情提示:
敬請考生隨時關注(zhu)我院招(zhao)生信(xin)(xin)息(xi)網,所有關于技術(shu)技能(neng)類單(dan)獨招(zhao)生的信(xin)(xin)息(xi)都通(tong)過招(zhao)生信(xin)(xin)息(xi)網發布(bu),不再另行通(tong)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