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《政府工作報告》關于全國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,根據教育部《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》(教職成〔2019〕12號)、山東省《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學院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章程。
本(ben)章程適(shi)用于山東(dong)職業學(xue)院技(ji)術技(ji)能類(lei)單(dan)獨(du)招生(sheng)工作。山東(dong)職業學(xue)院技(ji)術技(ji)能類(lei)單(dan)獨(du)招生(sheng)工作貫徹(che)“公平競爭(zheng)、公正選拔、公開程序(xu),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、綜合評價、擇優(you)錄(lu)取”的(de)(de)原(yuan)則,接受紀(ji)檢監察部門、新聞媒體、考生(sheng)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(de)(de)監督。
一、學院概況
山東職業學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濟南鐵路機械學校,歷經濟南鐵道學院、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等辦學發展時期。2010年11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,更名為山東職業學院。學院現由山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,是省內獨具鐵路行業背景的高等院校,也是全國百所骨干高職院校之一。2017年9月,成功獲批首批“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”立項建設單位。
學院設有城市軌道交通系、鐵道車輛與機械工程系、鐵道機車與機電裝備系、鐵道供電與電氣工程系、鐵道信號與信息工程系、鐵道工程與土木工程系、鐵道運輸與財經管理系、生物工程系、基礎部(思政部)9個系部,29個招生專業。有鐵道機車車輛、鐵道工程技術、電氣化鐵道技術、機電一體化技術4個國家示范專業,電子信息工程技術、機械制造與自動化2個省級示范專業。
建校近70年來,我院緊密依托軌道交通行業,科學定位,培養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,為軌道交通產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。學院發揚“火車頭”精神,擔當職教改革“高鐵”,教學改革、專業建設、招生就業、校企合作、社會服務等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職院校前列。學院先后榮獲“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”、“山東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”、“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”、“山東省直精神文明單位”等榮譽稱號,近五年共獲得國家級、省級競賽獎勵467項。中央電視臺、中國教育報、人民網等主流媒體多次對學院的辦學成果給予宣傳報道。
學院重視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,擁有良好的實習實訓條件,建有校內實驗實訓室157個,校外實訓實習基地244個,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“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”、省財政支持的“數控技術實訓基地”等重點項目。學院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,可對48個工種獨立開展高級工技能培訓和鑒定,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的同時,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,為順利就業、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。
學院傳承“德育化春雨、潤物細無聲”的育人風格,重視傳統文化教育,成立學生科技、文化社團132個,結合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,形成文化育人與實踐育人相結合的良好氛圍,學生綜合素質和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。
二(er)、組(zu)織機構(gou)
(一)山東(dong)職業學(xue)(xue)院(yuan)成立以學(xue)(xue)院(yuan)領(ling)導為組(zu)長的(de)招生(sheng)工作領(ling)導小組(zu)。領(ling)導小組(zu)負責制(zhi)定招生(sheng)政策和(he)招生(sheng)計劃,討(tao)論(lun)決定招生(sheng)工作重大事宜。
(二)山東職(zhi)業學(xue)院招(zhao)生就業處(chu)是組織(zhi)和實(shi)施(shi)招(zhao)生及其相關(guan)工作的常(chang)設機構,具體負責學(xue)院普通專科招(zhao)生的日常(chang)工作。
(三)山東職業學院紀(ji)委(wei)對招生工作實施(shi)監督(du)。
三、招生(sheng)專(zhuan)業和招生(sheng)計劃(最終招生(sheng)計劃以山(shan)東(dong)省教(jiao)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)
專(zhuan)業名稱(cheng) |
A類 |
B類(lei) |
C類 |
合計 |
學制 |
學費(元/年) |
計算機(ji)網絡技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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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|
100 |
2-6年(nian) |
5000 |
食品生物(wu)技術(shu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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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 |
55 |
5000 |
食品營(ying)養(yang)與檢(jian)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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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 |
55 |
5000 |
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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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 |
2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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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人才培養
按照“標準不降、模式多元、學制靈活”原則,創新教學組織形式、教學模式和考核評價模式,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、規格,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,單獨編班、教學、考核,堅持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、在校學習和社區(企業)學習、“送教上門”相結合,鼓勵支持與行業企業聯合開展教學,實施學徒制人才培養、訂單培養等模式,考核以全日制高職相同專業實施的課程標準為依據。探索開展“1+X”證書試點,健全以證代考制度,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、職業資格證書和行業企業實踐經歷,可記入本人的學業學分。建設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平臺,通過平臺學習的成果可計入學分。
結合學生特點,適應不同生源、不同學習時間、不同學習方式,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生管理辦法,統籌管理,分類指導,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教育管理各項工作;實行彈性學制、彈性學期、彈性學時,學生的學業年限既可以2-3年,也可放寬至3-6年,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,成績合格,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,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,與普通學生畢業證書相同。
五、招生范圍和報(bao)考條件(jian)
(一)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(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)、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人員;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(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)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,并合格畢業。已參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,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。
(二)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(ti)健康(kang)狀況均符合教(jiao)育(yu)部《普通高等(deng)學校招生(sheng)工作規定》。
六、報名時間及方(fang)式(shi)
(一)報名時間(jian)
報名形式:網上報名+現場確認。
報名時間:考生可填報兩次志愿,第1次為首次志愿,志愿填報時間為8月9日-11日(每天8:00—20:00);第2次為征集志愿,志愿填報時間為9月12日(8:00—20:00)。
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:8月26日9:00-15:00,山東職業學院(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)南益館。
網上報(bao)名和現場(chang)確認兩個環節缺一不(bu)可,逾(yu)期不(bu)予(yu)補報(bao)。
(二(er))報名方式(shi)
1.網(wang)上報名:
(1)考生需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填報志愿平臺(網址://wsbm.sdzk.cn/gzdz/)填報志愿。
(2)選擇“12328山東職業學院”并填報專業志愿。
(3)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“1個學校+1個專業(類)”志愿;征集志愿同時填報院校、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。首次志愿填報結束后,考生根據各試點院校招生章程要求,到首次志愿學校繳納考試費用、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。
(4)根據魯價費函〔2016〕95號文件,網上繳納報名費160元(繳費網址://doplan.cn/zs/info/1027/1400.htm)。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12日-22日(每天8:00—20:00)
(三)信息確認(ren)及(ji)察看考場(chang)
考生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以后,到我院進行“信息確認”,現場辦理“信息確認”手續,交驗有關證件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,確認本人報名信息及察看考場。現場確認地點: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,山東職業學院,南益館。
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(只提交復印件,原件備查,復印件以A4紙格式),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。
1.考生本人身份(fen)(fen)證(zheng)(zheng)原件(jian)(有效期內臨時身份(fen)(fen)證(zheng)(zheng))或(huo)當地公安機關(guan)出具的帶(dai)照(zhao)片(pian)身份(fen)(fen)證(zheng)(zheng)明原件(jian),并交復印件(jian)一(yi)份(fen)(fen)(正反面(mian)復印到(dao)同一(yi)頁)。
2.獲獎情(qing)況(kuang)或者其他特長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一份(fen)。
3.考(kao)生二個(ge)月以內三(san)級甲等以上(shang)醫(yi)院體檢(jian)報告(參照高考(kao)體檢(jian)標(biao)準)。
考(kao)生所交材(cai)料(liao)和(he)報名考(kao)試費概不退還。
七、考試辦法(fa)及安排
(一)考試(shi)安排及考試(shi)科目:
1.準考證領取:8月26日9:00-15:00,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南益館,領取準考證并到考試地點察看考場。
2.考試安排:
考生需到首次志愿學校參加考試,考試時間為8月27日。
考試時間 |
考試科(ke)目 |
考試形式 |
考試地(di)點 |
上午:9:00—10:00 |
心理素質 |
上機測(ce)試 |
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 |
上午:10:30—12:00 |
身體條件、職業能力傾向、技(ji)術技(ji)能基(ji)礎(chu) |
綜合面試 |
(二)考試形式(shi)及科(ke)目:
1.C類考生(技術技能類考生)免予文化素質考試,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,總分750分,分心理素質、身體條件、職業能力傾向、技術技能基礎四部分。
2.考試形式包括上機測(ce)試和(he)面試。
3.上機測試包括(kuo)心理素質(zhi)測試;綜合面試考試由學校依(yi)據考生類別(bie)及報考專業制定(ding)相關(guan)規則(ze)。
4.考生需要(yao)參加上(shang)機測試(shi)(shi)和綜合面(mian)試(shi)(shi)兩個環節(jie),缺少任何一個環節(jie),不能參加錄取。
八、命(ming)題(ti)與評卷(juan)
(一)組織專(zhuan)門(men)的老師命題、面試。
(二)面(mian)試(shi):我院將科(ke)學合(he)理的制定評判(pan)標準,加大信(xin)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(li)度(du),確保考試(shi)評判(pan)工作公正、透明。
九、錄取
(一(yi))錄取(qu)原則(ze):根(gen)據國家教(jiao)育部和山(shan)東省教(jiao)育廳(ting)的要求,實行由學(xue)校負責體制(zhi),按公平(ping)、公正的原則(ze),擇(ze)優錄取(qu)。
(二)學校按照招生計劃1:1設定錄取分數線,對于線上考生,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。考生的考試成績由上機測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,總成績滿分750分,上機測試成績滿分100分(心理素質滿分100分),綜合面試成績滿分650分(其中身體條件滿分100分,職業能力傾向滿分150分,技術技能基礎滿分400分)。
(三)如報考(kao)考(kao)生數量(liang)不足,為確保(bao)生源質量(liang),經技能技術類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同(tong)意,可以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。
(四)考生(sheng)成(cheng)績相(xiang)同(tong)的情(qing)況下,綜合(he)面(mian)試成(cheng)績高(gao)者優先(xian)錄取;上機測試與綜合(he)面(mian)試成(cheng)績都相(xiang)同(tong)的情(qing)況下,報領導(dao)小組(zu)審批同(tong)意(yi)后,獲得如下省市地區獎勵的考生(sheng)優先(xian)錄取:
1.學習或工作階段獲得地市級以(yi)上榮譽(yu)稱號。
2.學習或(huo)工作階段獲得由地(di)市(shi)級及以上教育主管(guan)部(bu)門或(huo)行業主管(guan)部(bu)門組織的科技(ji)、發明、創(chuang)新(xin)等(deng)大賽一、二、三等(deng)獎。
3.擁(yong)有省級以上行業(ye)主管部門(men)頒發的職業(ye)技能證書(shu)
4.其他學(xue)院認可的特長。
(五)錄取數(shu)據按規(gui)定時間上報山東(dong)省教(jiao)育招生考試院,確保進入高校學生學籍信息庫(ku)。
(六)根據教(jiao)育部、山東省(sheng)教(jiao)育廳或山東省(sheng)教(jiao)育招(zhao)生(sheng)考(kao)(kao)試院的要求(qiu),在規定時間范圍內(nei)公布(bu)考(kao)(kao)生(sheng)成績,考(kao)(kao)生(sheng)可以登(deng)錄山東職業(ye)學(xue)院網站查詢考(kao)(kao)試成績。考(kao)(kao)生(sheng)本人對(dui)成績如有疑(yi)問,可按相(xiang)關規定向學(xue)院提出成績復核申請,逾期不(bu)予(yu)受理(li)。
十、收費(fei)退費(fei)及(ji)資助政策
(一)普通專科(高職)學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普通類專業5000元。
(二)退費按照《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魯政辦字〔2018〕98號)有關規定執行。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。
(三)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堅持“幫困助學”與“育人成材”相結合的原則,結合學校實際,認真實施“綠色通道”,獎、助學金,國家助學貸款,勤工助學,學費減、免、緩資助政策,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,以獎、助學金為重要輔助,以勤工助學為主要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。設立了國家獎學金,勵志獎學金,國家助學金,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和優厚的校內獎助學金。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,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。
十一、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
(一)新生入(ru)學后,學校(xiao)在(zai)三(san)個月內按照規定(ding)進行政(zheng)治、文化、健康等方(fang)面(mian)的入(ru)學資(zi)格復查,體檢不合格的,依據上級有(you)關規定(ding)處(chu)理(li)。復查不符合錄取(qu)條(tiao)件的學生,取(qu)消入(ru)學資(zi)格。
(二)對在報名和考(kao)試(shi)(shi)過程(cheng)中有弄虛作假或其(qi)(qi)他(ta)違紀違規行為的考(kao)生,將報山(shan)東(dong)省(sheng)教育招生考(kao)試(shi)(shi)院(yuan),取消其(qi)(qi)入學資格,并將其(qi)(qi)檔案退回其(qi)(qi)戶籍所(suo)在地(di)。
(三)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,考試合格,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,蓋“山東職業學院”印章。
十二、監督機制
(一)為保證招(zhao)生(sheng)選拔工(gong)作(zuo)公(gong)平(ping)公(gong)正,學校成(cheng)立(li)由相關職能部門、紀檢部門和專職教師組(zu)成(cheng)的專家(jia)組(zu),對考(kao)(kao)生(sheng)進行綜合(he)考(kao)(kao)核。考(kao)(kao)核結果(guo),由招(zhao)生(sheng)就業處匯總后(hou)上報學校招(zhao)生(sheng)領導(dao)小組(zu)審(shen)批,并向社會公(gong)布。
(二)考生本人應本著“誠信”的原則,參加此次考試,提供材料必須真實。如有作假者,一經查實,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。
十三、違規處理
凡在(zai)招生(sheng)(sheng)中違規(gui)(gui)的考生(sheng)(sheng)及工作人員,按《國(guo)家教育考試違規(gui)(gui)處理辦法(fa)》相關規(gui)(gui)定嚴肅(su)處理。考生(sheng)(sheng)的違規(gui)(gui)情況(kuang)將報(bao)山(shan)東省教育招生(sheng)(sheng)考試院,記入(ru)高(gao)考誠信檔案(an)。
十四、相關(guan)事宜(yi)
(一)招生各專業(ye)的錄取(qu)人數(shu)原則上不超(chao)過公布(bu)的招生計劃(hua)數(shu)。
(二)體檢按國(guo)家《普(pu)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(zuo)指導意(yi)見》執行。
(三)招生(sheng)錄取的考生(sheng)入校后進行(xing)體檢(jian)和資格(ge)(ge)復查,體檢(jian)不(bu)合格(ge)(ge)或資格(ge)(ge)復查不(bu)合格(ge)(ge)者,按照上級有關規定(ding)進行(xing)處理。
(四)本章(zhang)程若有與上級(ji)有關(guan)政策不一致之(zhi)處,以上級(ji)有關(guan)政策為準。未盡事宜,按上級(ji)有關(guan)規定執行。
十(shi)五、聯系方式
通信地(di)址(zhi):山東職(zhi)業(ye)學(xue)院(yuan)招生就業(ye)處
郵政編碼:250104
咨詢電話:0531-66772233、66772211、66772188、66773226
官方QQ:800016365
學院網址:
學院招生信息網//doplan.cn/zs
十六、乘車路線
考生可到經十路乘坐K301路公交車,在“山東職業學院”站下車,路南即為山東職業學院(原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)。
聲明:
學院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考前輔導與報名活動,敬請廣大考生留意。如發現上述問題和線索,請向我院舉報,聯系電話:0531-66773226。學院保留向損害我院聲譽和形象的機構或個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友(you)情提示:
敬請考生(sheng)隨(sui)時關注我院招(zhao)生(sheng)信(xin)息網,所(suo)有(you)關于技(ji)術技(ji)能(neng)類單(dan)獨招(zhao)生(sheng)的信(xin)息都通過招(zhao)生(sheng)信(xin)息網發布,不再另行通知。